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第二幼儿园(河北省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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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第二幼儿园

1. 入园年龄:2019.9.1—2020.8.31(含当天)期间出生的幼儿。

2. 学位供给:优先录取大厂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3. 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正式入园前需提供区儿保所入园体检合格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4. 报名所需材料:户口簿(首页、幼儿父母页和幼儿本人页)、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证、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

2. 招生形式:计划招生,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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