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子办公楼出租(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一)具高本市常住户口(二)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占据比较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什么未按时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可以购买、修建、翻建或大修手中掌握自有住房(五)更具去购买、修建、翻建或大修占据自有住房(六)同意下来提供担保;(七)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只希望也可以解决到你,,重庆市房屋租赁条例,条为可以提高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的要求商品房屋租赁行为,能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一)具高本市常住户口(二)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占据比较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什么未按时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可以购买、修建、翻建或大修手中掌握自有住房(五)更具去购买、修建、翻建或大修占据自有住房(六)同意下来提供担保;(七)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只希望也可以解决到你。重庆市房屋租赁条例
重庆市房屋租赁条例
条为可以提高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的要求商品房屋租赁行为,能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及时遵循平等、自愿来、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你们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你们负责本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增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时查看分区域公告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租小:
(一)属于违法建设的;
(二)不符合安全、减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决定房屋可以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私自商用房的其余情形。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订立协议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在以及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
(四)租凭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以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房屋被土地税也可以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可以会同公安工商管理部门会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天然。
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由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小出租单位,人均价格租住的房子建筑面积不敢低的当地人民政府明确规定的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所居住。
第九条出租人应遵循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全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可以修复损坏的房屋,会影响承租人算正常在用的,应在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或会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岂能单方面很随意地提高租金水平。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明确的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敢房屋承重结构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岂能造成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在专门负责可以修复的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承租人分租房屋的,应在经出租人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也可以解除契约租赁合同,收起房屋并特别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的或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不再快速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地的,不如死后联合起来居住的地方的人可以不明确的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时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售时前合算期限内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股权转让协议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直接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是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由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证书或者别的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及时都是假的、法律有规定、快速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则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六条对符合a.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而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权证书或者那些合法吗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属于什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岂能租小的房屋。
申请人重新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也可以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在指点房屋租赁当事人是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由明确约定出租人的姓名也可以名称,承租人的姓名的或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位于、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第十八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由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换领。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则租赁暂时终止的,当事人应当由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确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渐地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乾坤二卦100元以内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建在、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那些是需要记载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就没不合法所得的,可被处五千元200以内罚款;对有都违法所得的,这个可以被处违法所得一倍左右吧三倍200以内,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触犯本办法第八条法律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警告五千元以下三万元200以内罚款。
第二十三条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款、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贷款逾期不及时改正的,被处一千元200元以内罚款;单位贷款逾期不及时改正的,被处一千元左右吧一万元200元以内罚款。
第二十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符合国家规定本办法明文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先申请未提交申请办理、对不要什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再申请给以直接办理,的或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管理不恰当的话,给租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对然后专门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保障性住房租赁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不能执行。
第二十六条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和监督管理,具体参考本办法不能执行。
第二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不依据本办法制定并执行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试行,建设部1995年5月9日查找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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