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委消防验收规定最新(访问被拒绝)(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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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防火墙重庆市消防条例第31条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消防验收包括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质量合格;是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要什么相关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应当及时要什么地方标准;是没有本案所涉标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办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去装饰应在符合国家规定消防技术标准。装修材料应当及时统一报送法定的检验机构参与进场验收检验。重庆市消防条例第57条有什么规定
触犯本条例规定,个人有a选项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内一万元以上罚款:(一)依照法律规定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未取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二次审核也可以二次审核不考试合格,私自施工工程的;
(二)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审合格的建设工程未经过原二次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准,违反法律法规的;
(三)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抽查不不合格,不责令停工的;
(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进行的建设工程,未经许可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考试合格,擅自投入运营的;
(五)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抽查不合格,不停止销售的;
(六)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也可以经检查不符合国家规定消防安全要求,擅入交付使用、开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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