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钢结构厂房协议书
建钢结构厂房协议书是一份正式文件,它规定了建设方和承建方之间的合作条款、责任、义务以及权益。这份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双方的名称和地址,2. 工程的基本信息,如规模、位置、设计要求等,3. 建设的时间框架和进度计划,4. 工程预算和资金来源,5. 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6.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7. 其他相关条款,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8. 双方签字和日期,,建钢结构厂房协议书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防止纠纷的重要文件,对于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份钢结构厂房协议书的范例:
钢结构厂房协议书
一、协议双方
-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甲方名称:[甲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
- 联系地址:[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乙方名称:[乙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
- 联系地址:[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二、工程项目
- 工程名称:[具体的钢结构厂房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详细地址]
- 工程内容:
- 工程为全包工程,乙方负责钢梁、柱子、檩条、下水等钢结构部分的制作、安装、焊接、防腐和屋面彩钢的安装(可参照[1])。
- 工程建筑面积:[X]平方米。
- 建筑设计规格及要求:
- 长度(建筑尺寸):[具体数值]
- 宽度(建筑尺寸):[具体数值]
- 檐口高度:[具体数值]
- 柱间距:[具体数值]
- 屋面坡度:[具体数值]
- 跨度×跨数:[具体数值]
- 材料设计要求:所有钢构件质均匀Q235,表面喷涂普通醇酸油漆,颜色为灰色(参照[3])。
- 屋面设计构造要求:
- 顶面板:[详细要求]
- 墙面板:[详细要求]
- 门:[详细要求]
三、工程价款
- 本工程总造价为:[X]元,单价为:[X]元/每平米。
-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 本合同签订后[X]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X]%备料款,计人民币[X]元。
- 工程全部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后半年内再付合同总价[X]%,计人民币[X]元。
- 扣除合同总价[X]%的质保金,计人民币[X]元。
- 剩余工程合同总价[X]%,计人民币[X]元,年底付清(参照[1])。
四、施工准备和责任
- 承包方(乙方)责任:
- 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参照[1])。
-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 在施工过程中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 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设计图纸要求购置材料并提供材质证明,并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如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或相应经济赔偿。
- 乙方在施工中的垃圾一律要清理到指定的地方,并施工验收前清理干净,否则不予验收。
-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 工人进入场地必须佩带上岗证,如没有佩带,发现一次罚款[X]元(参照[1])。
- 发包方(甲方)责任:
-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 提供施工场地、协调施工相关的外部关系等必要的协助工作。
五、工程期限
-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X]天(日历天),自[开工日期]开工至[竣工日期]竣工验收。
- 开工前[X]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
-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 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 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参照[1])。
六、工程质量
- 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明确质量标准,如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质量标准等]。
-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 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或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 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 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参照[1])。
七、保修期
- 钢结构部分的保修期为[X]年,在保修期内,承包方负责屋面和钢结构的质量,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参照[1])。
八、施工与设计变更
- 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 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参照[1])。
九、其他条款
-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
- 乙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甲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2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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