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老旧楼房危房改造有什么政策(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项目)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项目的政策,旨在对老旧楼房进行改造和提升。这些政策包括了对危旧楼房的评估、改造方案的制定、资金筹集以及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还明确了对于在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一、北京市老旧楼房危房改造政策相关情况
(一)改造计划方面
2024年,北京市住建委宣布《2024年北京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正式发布,旨在按照“十四五”期末的目标,基本完成全市需改造的老旧小区任务。此外,计划新开工1000部老楼加装电梯工程,并预计完工600部。还将启动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项目,涉及面积约20万平方米,并且将研究扩大危旧楼房改建政策的覆盖范围,以改善市民居住环境。
(二)危旧楼房改建细则方面
- 改建区位判定
- 对于位于核心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规划道路、绿地、广场、水域以及政务功能要求高的重点地区内的危旧楼房,应进行腾退置换,引导居民异地安置,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 除上述地区外,在符合规划用途管控和风貌保护要求,且周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
- 改建中的面积相关规定
- 套内面积
- 对于就地改建的项目,可适度改善原有居民的居住条件。对于非成套住宅进行成套化改造,套内可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面积,具体可参照国标和北京市《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 - 2020)最低标准执行(厨房约4平方米,卫生间约3平方米)。
- 对于成套住宅,应尽量在原有套内建筑面积的基础上通过内部调整进行优化。原则上原建筑面积大于70平方米的套型不再增加套内建筑面积,原建筑面积小于70平方米的套型,且原厨房、卫生间面积小于北京市《住宅设计规范》最低标准的,可以参照规范适当增加厨房和卫生间使用面积达到最低标准。
- 建筑规模增量
- 在适度改善原有居民居住条件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危旧楼房还可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当增加建筑规模,用于建设配套设施、保障性租赁房、公租房或共有产权房等。在改建项目地上建筑规模增量的面积方面,原则上不超过30%,超过30%的,改建设计方案需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规自委会同市住建委审定;对于受规划条件限制,难以满足全部就地上楼条件的,将结合腾退置换政策组织实施。对于不具备就地改建条件,需按照腾退置换方式实施的危旧楼房,拆除的建筑规模(不含违法建设)可由各区纳入建设指标池,统筹使用指标。拆除后的用地可按规划进行建设或利用。
- 套内面积
- 改建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 危旧楼房改建工作坚持因地制宜,按照“一楼一策”组织实施。区政府授权确定实施主体后,实施主体会同项目所在街道(乡镇)、责任规划师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征询居民意向,并委托专业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和改建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方案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指导优化,征求责任规划师意见,并通过公示、座谈等方式充分征询居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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