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合肥住宅维修资金不足时如何处理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归属问题)
合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规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使用和管理。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时,相关部门将采取措施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具体处理流程包括: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核实情况后,决定是否动用维修资金;如果需要动用,则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对于增值收益部分,应优先用于支付业主的物业费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用。
合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
一、不同类型住宅的交存标准
- 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90元/平方米。
- 多层(含别墅)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50元/平方米。
-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单独确权的车库(位)、储藏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缴存。
- 多层房屋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缴存维修资金。
- 高层房屋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缴存维修资金。
二、执行时间相关规定
执行时间以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为准。
合肥住宅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维修资金不足时如何处理
合肥物业费与维修资金关系
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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