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山东幼儿园建设标准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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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山东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以及山东幼儿园建设标准2019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办园条件(一)园舍场地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全日制幼儿园应配医务人员1名,寄宿制幼儿园配2名,幼儿超过300名酌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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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山东省济南幼儿园的建园标准具体有哪些啊???

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一级幼儿园标准

一、办园条件

(一)园舍场地

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

1.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自有);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方米。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12*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5米,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齐全。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方米。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设施设备

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6.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型玩具、器械和体育活动设施,数量适宜;投掷、跳绳、大小球类等小型器具人均3件以上。

7.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建立现代化办公和管理系统,能够较好地满足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学习研究需要。有教职工阅览室,配有各类教育理论、教学参考书籍,种类丰富,书籍达300册以上,幼教专业杂志达5种以上,音像资料较为丰富;有专用的幼儿阅览室,幼儿图书生均10册以上;每年均新增各种图书和资料(年递增量人均1册以上)。

(三)办园经费

8.办园经费来源合法稳定;日常生均公用经费开支达到300元/年以上,并逐年稳步增长。

9.教职工待遇有保障并稳步提高。严格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依法与在职非在编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其工资不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的工资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支付,非财政发的福利、奖金等做到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四)人员配备

10.配备园长以及足够数量的专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保健人员和工勤人员。*均每个班级配专任教师2名(或师生比为1:10-1:15之间),保育员0.5名。全日制幼儿园应配医务人员1名,寄宿制幼儿园配2名,幼儿超过300名酌情增加。

11.园长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课题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

12.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结构合理。100%的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70%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所有合格的专任教师都有机会参加职称评定;15%以上的教师具有幼儿园高级职称;专任教师三年流动率不超过20%。

13.医务人员具有中专卫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门培训;保健人员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5周岁以下、受过保育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财会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食堂主要炊事员受过烹饪专业技术培训,并有相应的等级证书;门卫人员是50周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上的保安人员。

二、园务管理

(五)行政常规管理

14.有正确的办园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有幼儿园发展的整体规划与具体实施措施;坚持保教结合,全心全意为幼儿和家长服务;有3年以上的办园历史;办园水*高,社会声誉好,家长、社会满意度高。

15.幼儿园规模适宜,一个园区幼儿数不超过500名;严格控制班级学额,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

16.坚持依法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民办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任期制和负责制);行政、教学、后勤等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民主*等、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如园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幼儿园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17.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园长每周带班或兼课时间合计不少于半日;园长每学期跟班观摩及指导教育活动不少于20次,业务副园长不少于60次。

(六)教职工队伍建设

18.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健全落实;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工作,建立以园本为主的业务学习制度和教师培训制度;有切实可行的近期和中长期师资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幼儿园积极为教师培训创造条件,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每位教师*均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位教师的专业成长档案资料较为齐全。

19.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工作成效显著。有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规划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等1人以上。

(七)后勤与财务管理工作

20.物品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财产造册,定期清点,账物相符;各种物品保存完好,使用率较高。

21.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借阅手续完备,查找方便。

22.财务制度健全。执行《会计法》的规定,核算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23.幼儿园应按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等级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应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收费规范。

24.师生伙食帐目分开,每月幼儿伙食费盈亏不超过5%,每月向家长公布幼儿伙食账目;每学期向家长提供代管费使用情况清单。

25.不以开设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和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等为由收取费用;不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各种形式的赞助费。

三、安全卫生保健

(八)安全工作

26.重视安全工作,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幼儿接送和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分工明确,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园内各种建筑、设施设备均有安全防护措施,教育活动所提供的场地、材料、教玩具等均能确保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纪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近3年内没有重大责任事故。

27.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幼儿掌握必要的自我防护知识和方法,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

(九)卫生保健工作

28.按照《托幼园所保健管理办法》配备保健室和隔离室,常用设备、器械、药品较为齐全;保健人员接受定期的儿童保健专业培训。班级的卫生保健和消毒设备安全、卫生、齐备,使用率较高。

29.建立并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等各项卫生保健制度;认真做好入园检查、定期体检、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等日常卫生保健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建立规范的疾病预防、隔离制度,近2年内无传染病蔓延事故;建立健全幼儿健康档案,各类账册、资料、档案齐全、规范。

30.幼儿每年体检一次,受检率100%,预防接种率达100%;幼儿离园3个月以上回园需有医院健康证明;建立特殊需求儿童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重视体弱儿、肥胖儿的矫治和管理;全园幼儿生长发育(主要指标包括:身高、体重、血色素)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达标率90%以上。

31.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每年进行体检;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

32.建立并严格执行营养管理制度,为幼儿提供均衡合理的膳食。根据时令及幼儿特点制订定量食谱;定期进行营养分析,并向家长公布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等情况。

33.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验收制度,做好饮食卫生管理,达到“浙江省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教职工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幼儿两餐间隔不少于3.5小时,按时开餐;为特殊需求幼儿(如体弱儿、肥胖儿等)提供特殊饮食;保证幼儿吃饱吃好,不吃隔餐饭菜,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教育工作

(十)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34.严格贯彻执行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安排教学活动内容;不开设超越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科课程,没有小学化倾向;使用的教材经过省级以上教材审定部门审定。

35.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有充分的自主活动时间和休息(包括午睡)时间;保证幼儿每天(雨雪等天气条件下除外)2小时的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以上;积极创造条件,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个性特征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

36.幼儿园和班级的环境美观,富有童趣,有教育意义;能结合教育教学内容及时更新;重视幼儿参与环境布置,幼儿参与度较高。

37.以游戏为幼儿基本的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每班开辟结构、角色、美术、音乐、语言、科学等活动区域,动静相对分开;游戏材料安全卫生、数量充足、适宜幼儿使用,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变性,并有一定数量的师生自制教玩具及半成品游戏材料。

38.教师能根据本班幼儿特点,制定适宜的教育教学方案;能较好地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善于观察分析每个儿童发展情况,进行个性化的教育和指导;能定期记录、分析教育活动效果。

39.教师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努力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长处和获得成功的机会;善于观察幼儿的情绪和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幼儿的行为偏差;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40.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组织幼儿参加民间组织的各类竞赛、评奖活动和幼儿集体参加的社会活动。

41.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幼儿发展评估体系。通过观察和记录科学评价每个幼儿的发展情况,并能将评价信息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个性化的教育和指导;幼儿发展过程的档案资料齐全。

42.大部分幼儿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喜欢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乐意与人交谈,会倾听和理解,能清楚地表达,喜欢听故事、看图书,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能积极参与各项活动,自信心强,在活动中初步懂得互助、合作、分享,有同情心;好奇心强,喜欢提问,积极参与探究活动;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

(十一)教育改革与教科研工作

43.积极进行课程改革以及其它各种教育改革与实验探索;全体教师都能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教科研课题与教育实践紧密结合;园本教研成效突出;教科研工作开展规范,过程资料和档案齐全。

44.教研、科研组织机构健全,有市级教育部门或省级教育学会及以上课题,并取得显著成果。幼儿园集体和个人近3年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报刊杂志发表、会议交流的教科研文章篇数与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获奖次数之和与专任教师数之比的比值达0.5以上。

五、家长和社区工作

(十二)家长工作

45.重视家园共育,家长工作开展规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有总结、有实效。与家庭联系密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家访,举行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普及科学的早期教育理念和方法,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指导幼儿的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家长和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管理及教育中的作用,家长满意率高。

(十三)社区工作

46.积极争取社区的支持,与社区共享教育资源,为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幼儿提供丰富的活动场所、材料及其他教育资源和条件;为社区内的儿童提供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积极开展社区内0-3岁散居婴幼儿早期教育及其家庭教育指导和咨询工作;积极向社区及全社会传播科学的幼儿教育理念,努力为幼儿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示范辐射作用

(十四)示范辐射作用

47.能够协助各级教育部门做好本地区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重视本地区的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成为本地区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的见实习基地和职后培训基地;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市级以上的教育教学观摩活动。

48.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为其他各类幼儿园提供指导和服务。长期、经常开展针对薄弱园、民办园和农村园的帮扶活动,帮扶工作有成效;城区幼儿园有具体的辅导片区,乡镇中心幼儿园有具体的辅导网络;有专人负责指导辅导片区内幼儿园的业务工作,职责明确;建立辅导制度,有计划,有记录。

由于提交的答案不能超过10000字,先把一级幼儿园评定标准回答上供你参考.若还需要二、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请再分别发二个提问或联系我.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建筑设计应规范以下几点

1 保证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

2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

3 执行节约土地、能源,保护环境的基本方针。

4 精心设计,在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条件下,节约建设投资。

5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标准的规定。

6幼儿园建筑必须建在安全地带,严禁置于有自然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地带。

7幼儿园建筑与有危险发生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与有传染、污染的建筑物及其场所毗邻;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8不应与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近设置。

9园内严禁高压输电线及架空燃气管道穿过。

10幼儿园园址宜选择在便于周围家长接送方便的位置,城镇住宅区内幼儿园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幼儿园应设室外活动场地,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宜设班专用室外活动场地,每班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宜小于60m。

2.应设全园共用场地,其面积为:S=180+20(n-1)㎡2。

3.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应*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

山东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山东幼儿园建设标准2019) 结构工业钢结构施工

幼儿园设计规范要求 8大注意事项

幼儿园设计的室内空间一般包括三大块:幼儿 生活用房、教育辅助用房、供应用房。幼 儿生活用房一般包括以班级为单位的活动 单元、幼儿专用活动室等;教育辅助用房 包括传达室、晨检室、保健评戏、会计室 、园长室、教师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 等;供应用房包括厨房、消毒间、洗衣房 、仓库等。下面一起来看看幼儿园设计规范要求和设计8大注意事项有哪些吧!

幼儿园设计规范要求

1. 应采用具有耐久性和使用期限长的装修材料;

2. 装修材料应有阻燃和防火性能,同时要避免使用易燃材料;

3. 使用的装修材料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无毒,无放射线,不释放有害气体;

4. 使用的装修材料要易于安装、施工、制作和更新;

5. 使用的装修材料要具有隔热、御寒、隔声和吸声的性能;

6. 幼儿园设计应具有美观适合、经济实惠的特点,并符合幼教特色。

幼儿园设计8大注意事项

一、地面:由于幼儿是在地面上开展活动的,因而地面的科学合理性及艺术性就显得尤为重要。要保暖,耐磨,耐腐蚀,防静电,隔声,吸声,同时还要满足幼儿的审美要求,使楼地面与整体空间融为一体。另外,防滑、防潮、防水、易清洁、具有弹性等方面也要符合幼儿园的地面标准。不同地区、不同楼层的要求又各要有所侧重。南方气候温和、潮湿,要重在防滑、防潮,特别是建筑的底层地面,除了要对地面以下进行防潮处理外,地面也要选用防滑地砖或塑胶地板。寒冷的地区,可选用封腊的木地板,二、三层可铺地毯,这样既有弹性又保暖,同时地面铺设要*整,避免出现台阶或凹凸不*而引发安全事故。进行地面铺设要色彩、图案、铺设构成变化。例如可采用两色以上的防滑低砖按一定的构成形式铺设,其图案可以是排列构成,也可以是动物、植物或一些传统图案。

二、墙面:墙面装饰能起到保护墙体、延长使用寿命的作用,也能使室内空间美观、整洁、舒适、富有情趣,并营造出具有儿童特点的文化艺术氛围。因而,墙面是最能展现幼儿园特点和幼儿表现自我以及获取知识、提高审美能力的地方。墙的表面要*整,转角的地方不能尖锐,要转成圆角,避免幼儿撞伤。墙面的装饰处理,可以采用瓷片、易清洗的墙纸和各种涂料。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墙1.2米以下装饰皮革或人造革,使墙面更具柔软、温暖、吸音的功能,防止幼儿碰撞受伤。不论用什么材料来装饰墙面,都要求符合上级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不能使用有毒、有放射线和释放有害气体的材料。地面至1.2米处也可镶贴瓷片,一是方便清洁,二可以增添幼儿园特色的氛围,还可以挂上一些可供幼儿写画的小黑板,便于幼儿表现自我、抒发内心感受。装饰墙面的材料颜色要淡雅、明快,要考虑环境的功能性以及采光情况。可用贴或刷的方法,装饰出大块的抽象图案。幼儿园设计整体色彩既要注意统一,又要强调变化,体现幼儿园特点。

三、顶面:顶面的装修应视幼儿园的经济情况和空间的高低而定。幼儿园室内高度一般以3.2-4米为宜。太低会令幼儿产生压抑、紧张感;过高则让幼儿感到缺乏温馨、亲切的氛围。因此,楼层的高低宜在建筑设计时给予充分考虑。考虑到目前部分幼儿园的室内空间不符合标准,如果是过高的空间,可考虑顶面装修或悬吊一些装饰物,以降低其空间,改变视觉上的空旷感。顶面的表层不能太光滑,这样有利于增强吸声效果,避免产生眩光。如果是顶层,还要考虑隔热情况。顶面装修要使用隔热、阻燃和防火性能好的装修材料,如石膏板、铁龙骨等。电线要放入阻燃管内,避免因电路故障而引发火灾。

四、门:作为供幼儿和教师进出幼儿园各功能室的门,它的设计要注意合理性,不能用坚硬的材料制作,不能出现尖锐的棱角。门表面宜*整,光洁,不宜使用铁衣或玻璃制作。因铁衣门多缝隙,铁条坚硬,玻璃遭碰撞易碎,会导致安全事故。宜采用木制门,门扇宜向外开。要求门能全面靠墙、能固定,防止幼儿推撞门,也有利于室内环境的整体设计和安排。在门适当的地方装上方便幼儿开、关门的拉手。门的尺寸可适当缩小些,高度可控制在1.95-2米之间。门洞周围可制作简单装饰。门扇、门洞的形状都可以打破传统。偏上方可以用曲线造型,产生活跃变化之感。造型可以是动物、植物。色彩可与窗相同,宜浅色为主,可以单色*涂或多色组合构成,也可以粉刷成各种符合幼儿特点的图案。每个功能室,特别是供大型活动的场所,宜开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门。

五、窗:窗是供室内通风、采光、空气流通之用。窗少或面积太小都将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对幼儿身心健康不利。合理的窗面积应是室内面积的1/3-1/2为宜,这样才能保证通风、采光和空气流通的正常。面朝南的窗户应尽量开大,这样在炎热的夏季,吹入室内的风能多一点,也有利于室内采光。朝北的窗户宜开小,避免冬季寒风吹入,降低室内温度。同时要考虑窗户的安全性。窗户离地面不宜低于0.8米,窗玻璃尽量使用塑胶透明玻璃或钢化玻璃,窗扇应朝外开。窗户以下部分1/3的地方要装上栏杆,避免幼儿翻爬发生意外。六、电路、开关、插座幼儿园室内电路、开关、插座主要考虑安全性和实用性因素。电路尽量暗铺设,但一定要先装入韧度强的塑料管内,避免漏电造成事故。开关、插座宜安装在高于1.5米的地方,使幼儿不易触及。如果需要在下面安设插座,则应安装密封型的电源插座。

六、电路、开关、插座:幼儿园室内电路、开关、插座主要考虑安全性和实用性因素。电路尽量暗铺设,但一定要先装入韧度强的塑料管内,避免漏电造成事故。开关、插座宜安装在高于1.5米的地方,使幼儿不易触及。如果需要在下面安设插座,则应安装密封型的电源插座。

七、空调、电扇、排气扇、暖气设备、饮水设施:冷暖、环保型空调适合不同地域的幼儿园。特别是炎热时间长、潮湿、雨水多的地方,可在各功能室内安置空调。一可以调节气温,解暑,祛寒;二可以抽湿,循环室内空气。经济情况不允许但又地处炎热地带的幼儿园可使用电风扇、排气扇。寒冷时间长的地区还要安装暖气设备,以便保暖。所有这些设备都应安装在幼儿难以触摸到的安全地方。幼儿的饮水设施应设置在醒目、方便之处,采用开放式为幼儿服务,但要注意防烫,防漏,防污染。

八、音响、电话:幼儿园要建立全园统一的音响线路,以确保经常有高质量、旋律优美、高雅的轻音乐或儿歌供幼儿欣赏,让幼儿轻松、欢快地在幼儿园度过每一天。同时还应设置统一的电话线路,方便工作上的联系、沟通,便于及时解决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幼儿园设计规范要求、8大注意事项的全部介绍,作为教育建筑,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相比于一般的建筑设计规范相对要求更严,所以在幼儿园设计方面建议要找专业的设计公司来进行设计,不能仅仅因为节省费用而忽略设计上的细节要求甚至幼儿园的安全要求。

幼儿园的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 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不足三周岁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面

第一节 基地选择

第2.1.1条 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 总*面设计

第2.2.1条 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 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2.2.3条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²。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²)=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第2.2.4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2.2.5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

第三章 建筑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

第3.1.2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第3.2.1条、第3.3.1条的规定设置。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班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班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第3.1.3条 *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第3.1.4条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3.1.5条 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表3.1.5的规定。

第3.1.6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

第3.1.7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第3.1.8条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3.1.8的规定。

第3.1.9条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不应小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LnT,W)不应大于75dB。

第二节 幼儿园生活用房

第3.2.1条 幼儿园生活用房面积不应小于表3.2.1的规定。

第3.2.2条 寄宿制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贮藏室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第3.2.3条 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6.60m。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

第3.2.4条 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二、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m。

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每个厕位的*面尺寸为0.80m×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

四、炎热地区各班的卫生间应设冲凉浴室。热水洗浴设施宜集中设置,凡分设于班内的应为独立的浴室。

第3.2.5条 每班卫生间的卫生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3.2.5的规定。

第3.2.6条 供保教人员使用的厕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内分隔设置。

第3.2.7条 音体活动室的位置宜临近生活用房,不应和服务、供应用房混设在一起。单独设置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

第三节 托儿所生活用房

第3.3.1条 托儿所分为乳儿班和托儿班。乳儿班的房间设置和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3.3.1的规定,托儿班的生活用房面积及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相同。

第3.3.2条 乳儿班和托儿班的生活用房均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托儿生活部分应单独分区,并设单独的出入口。

第3.3.3条 喂奶室、配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喂奶室、配乳室应临近乳儿室,喂奶室还应靠近对外出入口。

二、喂奶室、配乳室应设洗涤盆。配乳室应有加热设施。使用有污染性的燃料时,应有独立的通风、排烟系统。

第3.3.4条 乳儿班卫生间应设洗涤池二个,污水池一个及保育人员的厕位一个(兼作倒粪池)。

第四节 服务用房

第3.4.1条 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

第3.4.2条 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宜相邻设置,与幼儿生活用房应有适当距离。如为楼房时,应设在底层。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应设上、下水设施;隔离室应设独立的厕所。

第3.4.3条 晨检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

第3.4.4条 幼儿与职工洗浴设施不宜共用。

第五节 供应用房

第3.5.1条 供应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3.5.1的规定。

第3.5.2条 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厨房与职工厨房合建时,其面积可略小于两部分面积之和。

二、厨房内设有主副食加工机械时,可适当增加主副食加工间的使用面积。

三、因各地燃料不同,烧火间是否设置及使用面积大小,均应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四、托儿所、幼儿园为楼房时,宜设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

第六节 防火与疏散

第3.6.1条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尚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第3.6.2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一层。*屋顶可做为安全避难和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

第3.6.3条 主体建筑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表3.6.3的规定。

第3.6.4条 在幼儿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第3.6.5条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三、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

四、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第3.6.6条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第七节 建筑构造

第3.7.1条 乳儿室、活动室、寝室及音体活动室宜为暖性、弹性地面。幼儿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卫生间应为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

第3.7.2条 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距地0.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二、在距地0.70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三、门的双面均宜*滑、无棱角。

四、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

五、外门宜设纱门。

第3.7.3条 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开窗。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

二、所有外窗均应加设纱窗。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及隔离室的窗应有遮光设施。

第3.7.4条 阳台、屋顶*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第3.7.5条 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第3.7.6条 活动室和音体活动室的室内墙面,应具有展示教材、作品和环境布置的条件。

第四章 建筑设备

第一节 给水与排水

第4.1.1条 托儿所、幼儿园应设室内给水排水系统。卫生设备的选型及系统的设计,均应符合幼儿的需要。

第4.1.2条 有热源条件时可设置或预留热水供应系统。

第二节 采暖与通风

第4.2.1条 采暖区托儿所、幼儿园应用低温热水集中采暖。热媒温度不宜超过95~70℃。幼儿用房的散热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不具备集中采暖条件的二层以下房屋用壁炉、火墙采暖时,必须有高出屋面的通风、排烟等措施。

第4.2.2条 托儿所、幼儿园与其它建筑共用集中采暖时,宜有过渡季节采暖设施。

第4.2.3条 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厨房、卫生间等均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

第4.2.4条 主要房间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及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应低于表4.2.4的规定。

第三节 电气

第4.3.1条 幼儿用房选用的灯具应避免眩光。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的寝室宜设置夜间巡视照明设施。

第4.3.2条 活动室、乳儿室、音体活动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及办公用房宜采用日光色光源的灯具照明,其余场所可采用白炽灯照明。当用荧光灯照明时,应尽量减少频闪效应的影响。医务保健室和幼儿生活用房可设置紫外线灯具。

第4.3.3条 照度标准不应低于表4.3.3的规定。

第4.3.4条 活动室、音体活动室可根据需要,预留电视天线插座,并设置带接地孔的、安全密闭的、安装高度不低于1.70m的电源插座。

第4.3.5条 在供应用房的电气设计中应为各种机电和电热设备提供或预留电源。

第4.3.6条 托儿所、幼儿园应设置电话、电铃。

附录一 名词解释

1、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幼儿白天在园、所生活的托儿所、幼儿园。

2、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幼儿昼夜均在园所生活的托儿所、幼儿园。

3、活动室:供幼儿室内游戏、进餐、上课等日常活动的用房。

4、寝室:供幼儿睡眠的用房。

5、乳儿室:托儿所中供乳儿班玩耍、睡眠等日常生活的用房。

6、喂奶室:家长或保育员对乳儿哺乳的用房。

7、配奶室:配制乳儿食用乳汁的用房。

8、音体活动室:进行室内音乐、体育游戏、节目、娱乐等活动的用房。

9、隔离室:对病儿进行观察、治疗的用房。

10、晨检室:早晨幼儿入园、入所时进行健康检查的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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