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办公楼加固设计招标(黑龙江办公用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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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黑龙江办公楼加固设计招标,以及黑龙江办公用房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黑龙江工程招标网隶属于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黑龙江办公楼加固设计招标,是黑龙江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黑龙江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相应职责黑龙江办公楼加固设计招标,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招标单位应当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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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黑龙江省招标采购网介绍?

黑龙江省招标采购网隶属于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是黑龙江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黑龙江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基本概况: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黑龙江省招标采购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推进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制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省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住宅产业化实施工作。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指导编制和实施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全省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按规定负责需国家和省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

(五)承担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定额。拟订全省地方性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监督管理全省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站:

黑龙江省招标采购网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东大直街308号

黑龙江省招标采购网邮编:150001

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黑龙江工程招标网介绍?

黑龙江工程招标网隶属于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黑龙江办公楼加固设计招标,是黑龙江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黑龙江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相应职责黑龙江办公楼加固设计招标,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基本概况黑龙江办公楼加固设计招标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哈尔滨市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成立于2003年3月14日,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机构规格为处级,隶属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

黑龙江工程招标网内设综合信息部、交易管理一部、交易管理二部、服务督察部。现有事业编制职工21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人,具有中级职称的6人,聘用职工11人,雇佣职工6人,有关单位驻中心联合办公工作人员4人。

黑龙江工程招标网成立五年来,在市直机关工委及市文明办亲切指导下,在市建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服务是第一要务”的思想为指导,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网络建设为先导,以环境建设为突破口,以规范市场行为为目的,进一步提高交易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体系。在做好总包招投标交易、专业劳务分包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多方努力,陆续将工程监理、勘察设计、材料设备招投标交易和部分区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引入有形建筑市场。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站黑龙江办公楼加固设计招标

黑龙江工程招标网****:0438-287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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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招标单位对建设工程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投标单位参加竞争,招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选择中标单位的行为。第四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择优定标的原则。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授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具体管理工作,业务受上一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第六条 建设工程中特殊专业的招标投标工作,由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接受省、市(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二章 招标范围、条件与方式第七条 下列投资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和投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或者控股的工程;

(四)集体企业投资或者控股的工程;

(五)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贷款的工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抢险、救灾工程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可以不实行招标。第九条 招标单位具体下列条件可以自行组织招标投标:

(一)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二)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三)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招标单位应当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有关部门在本省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已经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三)初步设计、概算已经批准,招标范围内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取得;

(五)满足招标需要的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已经编制完成;

(六)招标所需的其他条件已经具备。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必须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符合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采取议标方式招标。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议标方式招标:

(一)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单位可供选择的;

(二)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

(三)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费用与拟招标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四)涉及专利权保护或受地域环境限制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取议标方式招标,必须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批。第三章 招标投标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可以采用项目全过程招标、分阶段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形式,但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划分成若干部分进行招标。第十四条 招标单位应当在招标前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接受投标单位投标申请;

(四)对申请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单位;

(五)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六)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七)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八)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九)组织评标,选定中标单位;

(十)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标书内容或者增加附加条件;确需变更或增加附加条件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在投标截止7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黑龙江招标采购网介绍?

黑龙江招标采购网隶属于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是黑龙江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黑龙江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基本概况: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黑龙江招标采购网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地区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的发展,分别内设了办公室、法规处、住房保障处、城乡规划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勘察设计处、城市建设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其中主要的工作职责如下: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及信息安全、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政策调研、新闻发布、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和应急管理工作。

法规处

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立法的组织、协调、审查和报批工作;承担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并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住房保障处

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立法的组织、协调、审查和报批工作;承担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并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城乡规划处

拟订全省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省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按规定负责重大项目的选址论证及核发选址意见书;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全省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雕塑和城建档案工作;负责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和规划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日常管理工作。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站:

黑龙江招标采购网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东大直街308号

黑龙江招标采购网邮编: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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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办公楼需维修,工程量约35万元,上级局拨款,请问要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吗?

国家计委第3号令明确规定黑龙江办公楼加固设计招标了必招项目黑龙江办公楼加固设计招标的范围和规模黑龙江办公楼加固设计招标,你可以参照一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000年5月1日发布 国家计委第3号令)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黑龙江办公楼加固设计招标

(二)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 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 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城市设施项目;

(六)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 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 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 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 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 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 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的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部分调整。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黑龙江办公楼加固设计招标和黑龙江办公用房标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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