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旧房改造政策规定文件
北京旧房改造政策规定文件摘要:,,北京市政府为了响应国家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号召,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旧房改造的政策。这些政策旨在通过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繁荣。具体措施包括提供财政补贴、优化规划布局、强化社区治理、鼓励技术创新以及加强环境保护。政策还注重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造过程中居民的利益得到妥善处理。通过这些综合性的措施,北京市的旧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北京旧房改造政策规定文件
1. 《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
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旨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该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1 健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机制
- 建设老旧小区信息大数据平台:整合老旧小区相关信息,为改造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综合治理:明确老旧小区内违法建设、地桩地锁、开墙打洞、群租房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等综合治理标准,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影响改造工程的应在改造前拆除。
- 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管理:全面开展老旧小区体检,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力争在2022年底前将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部纳入改造项目储备库。
- 创新以改建方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制:将老旧小区中危旧楼房集中连片、危旧楼房与平房交织,以及部分建设年代较早、建设标准不高,虽可通过加固方式改造但居民改建意愿强烈的项目纳入改建范围,实施改建带改造、解危带改造。
1.2 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多方参与机制
- 建立政府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 健全群众参与机制:推广通州区"六组一队"、石景山区"三问于民"、大兴区"由一传百"等经验做法,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深入做好群众工作。
- 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鼓励市、区属国有企业通过"平台+专业企业"模式统筹社会资本参与、存量资源利用、规模化改造、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物业,推动"治理+改造+运营"一体化实施。
- 完善责任规划师、建筑师参与机制:加强责任规划师培训,指导责任规划师深度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健全改造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确保改造项目设计品质。
1.3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
- 健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管控机制:针对老旧小区的老年人口特点,推进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2.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是为了加快推进北京市危旧楼房改建工作,结合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2.1 危旧楼房改建的实施条件
- 对位于核心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规划道路、绿地、广场、水域以及政务功能要求高的重点地区内的危旧楼房:应进行腾退置换,引导居民异地安置,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 对于不具备就地改建条件,需按照腾退置换方式实施的危旧楼房:拆除的建筑规模(不含违法建设)可由各区纳入建设指标池,统筹使用指标。
2.2 危旧楼房改建的改造原则
- 对于非成套住宅进行成套化改造:套内可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面积,具体可参照国标和我市《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最低标准执行,使用面积厨房约4平方米,卫生间约3平方米。
- 对于成套住宅:应尽量在原有套内建筑面积的基础上通过内部调整进行优化,原则上原建筑面积大于70平方米的套型不再增加套内建筑面积,原建筑面积小于70平方米的套型,且原厨房、卫生间面积小于我市《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最低标准的,可以参照规范适当增加厨房和卫生间使用面积达到最低标准。
2.3 危旧楼房改建的其他规定
- 改建项目原则上不增加原有居民户数:对于改建前存在多户合居情况的,经区政府认定后,改建后可以原地分户安置。
- 危旧楼房改造项目增加规模须符合建筑规模管控要求:在适度改善原有居民居住条件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还可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当增加建筑规模,用于建设配套设施、保障性租赁房、公租房或共有产权房等,增加的建筑规模由区政府在全区建筑规模总量中统筹平衡。
以上文件是北京市旧房改造政策的主要规定文件,涵盖了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提升城市居住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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