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筑业安全责任主体包括)

邯郸加固设计公司2024-12-096.92 K阅读0评论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649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以及建筑业安全责任主体包括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自从从事企业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来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越来越觉得“安全生产”绝不是一句口号,特别是在现阶段全员重视安全、讲安全的情况下,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工作的好坏可以说决定了一个施工企业的前途和命运,应引起高度重视。结合当前的形式,谈一下企业如何发挥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以及建筑业安全责任主体包括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

自从从事企业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来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越来越觉得“安全生产”绝不是一句口号,特别是在现阶段全员重视安全、讲安全的情况下,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工作的好坏可以说决定了一个施工企业的前途和命运,应引起高度重视。结合当前的形式,谈一下企业如何发挥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

一、确立企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个建筑工地就是一个建筑企业的“窗口”,一个项目的安全管理水*的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到一个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企业在一个项目开始施工前,在合同(公司与项目)中首先明确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这个目标与侍渣公司的安全管理总体目标相结合,目标的划分根据武汉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制定:施工工地分为:不合格工地、合格(达标)工地、优良工地、达标示范工地(同为黄鹤杯),作为一级建筑企业,要求每年竣工项目的安全合格率要达到100%,优良率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并把管理能力突出的项目列为公司争创示范工地的项目重点管理,并在一定阶段在全公司内组织进行交流、学习,形成以点带面的管理模式,推动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的提高。

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又是与企业的总体安全管理目标紧密连系在一起的,项目的安全管理是重点也是难点。

二、建立各级安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一个健全的、高效的安全组织机构体系是其根本保证,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管理部门是一个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必须设立各级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落实。从事专职安全管理的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还要有丰富的实际施工管理经验。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化的基础和前提。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有时还要高于以上标准。制度的内容要齐全、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还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它包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还包括项目所有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并签定责任状,将责任制融入到企业的各部门、项目各工作岗位中去,让人人明白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人有紧迫感,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重点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通过安全检查有效地促进被检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产措施,及时排查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塌谈尺生,使安全生产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

安全检查是企业抓好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企业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检查形式应是多样的,我们一般采取定期的常规安全检查、专项的安全检查、不定期的突击抽查等。施工现场生产环境复杂,工作面多、工序繁杂、施工机械的性能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等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对施工现场进行常规性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环节;专项性的安全大检查是在某一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开展的,它根据当前的项目的工作特点,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检查;不定期抽查带有突击性检查的性质,也就是说在没有预先通知和施工现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而进行的安全检查,由此发现的问题更真实更客观,解决处理的安全问题方法更有效,做为施工企业尤其是施工现场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检查和指导,目的在于扎扎实实的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检查时我们一般在现场采取一听、二查、三讲的工作方式,“听”就是听项目负责人特别是安全负责人介绍情况,对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特点的看法,以及项目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并认真听取项目的一些建议、要求;“查”就是带着问题深入到现场查看项目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讲”就是检查完后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作系统的评价,指出各种团高问题,并拿出具体的处理方案,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的安全隐患当场监督整改。

四、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加强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安全教育体系,并且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形成制度,这即是一项规定,更是企业发展的自身需求。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均应参加培训。

安全教育是施工企业职工的一堂必修课,安全教育应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纳入职工统一教育、培训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对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要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培训相接合。这项工作应有针对性,要适时、适地、合理,我们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哪些问题反映突出,有时甚至是一种通病,就会组织一次专业的培训,通过这种教育和培训,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增长了安全生产知识,从而真正提高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水*。

对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特种作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再就是对季节性变化、工作对象改变、工种变换、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以及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后,应进行特定的适时地安全教育。

要做好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农民工走入建筑业,对建筑安全的风险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轻视造成主观上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视,而这也往往是一个建筑业企业面临的最大安全挑战,甚至可以这样说,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就能得到保障。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关系到农民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建筑企业的“安全、质量、工期、效益”,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而目前的状况往往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由企业买单,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这项工作往往流于形式而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所以企业应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培训教育,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企业要对新入场农民工进行三级教育,即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①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当包括: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②项目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③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的班前安全活动就是经常性教育的一个缩影,班前活动要保持长期性、有效性,内容要实实在在,要贴近生活,要告诉受教育人员如何关注不安全因素,怎样才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施工效率。

五、加强安全技术的管理,做好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准确及时地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有效的控制,这是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安全生产只有在事前进行有效的控制做到有的放失,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一般有:深基坑工程、超高跨模板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程、悬挂作业、临时宿舍围墙、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危险源一经确定,就必须纳入控制管理范围及时传达到施工作业区的每位工作人员,并设置危险源安全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危险源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安全动态,危险源若发生变化,尤其是升级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身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危险源的撤离和消号必须在确定无安全隐患时才能实施

六、严格落实企业对安全管理的奖惩制度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罚机制。企业的安全工作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大事,做得不好,企业遭受损失甚至被淘汰出建筑市场、职工生命受到威胁。所以对达到安全管理目标的项目和个人要及时兑现奖励,对安全管理意识、能力突出的个人在以后的项目管理中优先选用;对那些管理混乱、无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项目和个人按奖惩制度给予处理,并列入企业内部的不良记录名单。只有这样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管理。

总之,企业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中是责任主体,而搞好安全管理是一个建筑企业落实这个责任的管理基础。安全管理是一项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它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安全管理的水*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的安全。作为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学习与探索,真正发挥企业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主体责任。

相信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发挥企业主体责任也是有了一定的认识。欢迎登陆中达咨询,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筑业安全责任主体包括) 结构工业装备施工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有哪些安全生产的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行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档裤乎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纯纯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

1、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23号文明确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新《安全生产法》则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在其后的章节中对此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第三条)

2、建立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代表了现代管理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近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族渗取得了显著成绩,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持续提高。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确保安全生产。(第四条)

3、建立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免告知制度。

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及矿山开采、金属冶炼活动,安全风险较大,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和安全管理技能。为此,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明确了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要地位,其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便监管部门掌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第二十三条第四款)

4、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这一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的重要体现,把多年来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5、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越级报告制度。

在安全管理工作实践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报告后,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由于各种原因,不予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常常导致事故发生。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这一规定,赋予安全管理人员越级报告的权利,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的职责,有利于及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四十三条)

6、建立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安全生产方面对第三人赔付(本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人员)、事故预防、风险控制和辅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总结2006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市开展安责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这一规定,有利于帮助企业解决事故救援和第三者伤害费用,同时减轻政府负担。(第四十八条)

7、增加了委托服务后安全生产责任仍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这一规定,有利于厘清安全责任,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十三条)

8、增加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细化规定,并对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责任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兆闭脊实处。(第十九条)

9、增加了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

一是增加劳务派遣教育培训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明确了劳务派遣和用人单位的责任,双方都有教育培训的责任,各有所侧重。

二是增加劳务派遣人员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态铅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明确了劳务派遣人员与本单位从业人员具有相同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与《劳动合同法》相衔接。

三是增加对实习学生教育培训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八条)

10、增加了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的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组织演练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八十条对高危行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应急物资准备等作出规定。这些规定,使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力量能够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影响。(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

11、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7项职责。与原规定相比,增加“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第十八条)

12、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

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应急演练,及时排查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上述规定,进一步严格了企业安全管理措施要求,并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提供了详细的规范性指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

13、完善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安全生产“三同时”对于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解决安全条件先天不足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新安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完善了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对验收结果负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核查。

与原法相比:

一是将矿山等高危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合并为“安全评价”一项;

二是加强了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监管,保证安全设施的质量;

三是按照减少、取消行政审批的要求,取消验收审批环节,强化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14、完善了生产经营发包、出租安全管理的规定。

有些生产经营单位以包代管,以租代管,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不负责任,往往一包了之或者一租了之,导致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甚至发生安全事故。新安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依照这一规定,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发包、出租方承担,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发包、租赁的责任,有利于生产经营单位对建设项目、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第四十六条)

15、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规定。

保证安全经费投入,是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2005年以来,国家安监总局和财政部先后研究制定下发文件,明确了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一系列政策措施。新《安全生产法》上升为法律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支出。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企业、职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第二十条)

16、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这一规定,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度由“先证后岗”修改为“先岗后证”。(第二十四条)

17、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此,新《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作出了严格规定。

一是明确规定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是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即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明确规定了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范围,既包括本单位招收的人员,也包括被派遣劳动者,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等。四是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

18、完善了矿山井下、海上石油开采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涉及生命安全、以及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把涉及安全生产的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在本法中予以明确,与特种设备安全法相衔接。(第三十四条)

19、完善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危险作业的管理。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这一规定,有利于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现场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第四十条)

扩展资料:

内蒙古出台《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并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手段提升装备安全水*。

《规定》明确提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包括编制完备适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定的报告时限、内容、方式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报告事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等。如有违反《规定》、有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此外,对于出现由于安全生产问题1年内被处以2次以上(含2次)重大行政处罚等五种情形的生产经营单位,依审核程序纳入自治区级联合惩戒“黑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在市场和行业准入、新增项目审批核准、申请政府性基金项目、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参考资料:人民网-内蒙古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出新规

建筑企业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十二项制度(挂墙上的,希望每个制度只有一页)moon51288@126.com感谢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集

第一章各级管理人员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企业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职责

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现

三.企业主管生产负责伯安全生产职现

四.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五、总会计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六、工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职责

七、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八、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工长、施工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外包队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二、木工班长的安全生产职现

十三.泥工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四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电焊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电工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六、钢筋工斑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七、架子工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八,安装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九.机械作业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仓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章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生产计划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技术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机械动力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四、劳动、劳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五、材料采购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败碧腔章岗位安全生产制度

一、预算员安全生产制度

二、质量员安全生产制度

三、机管员安全生产制度

四、材料员安全生产制度

五、劳资员安全生产制度

六、会计员安全生产制度

七、合同管理员安全生产制度

八、安全员安全生产制度

九、计划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财会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一、统计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二、施工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三、定额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四、资料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五,试验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六、测量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七、机械员安全生产制度

第四章一般工种岗位安全生产制度

一,泥工安全生产制度

二、混凝土工安全生产制度

三,钢筋工安全生产制度

四、瓦工安全生产制度

五、防水工安全生产制度

六、普通工安全生产制度

七、油漆工安全生产制度

八、管道工安全生产制度

十、水暖工安全生产制度

第五章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生产制度

一.爆破工安全生产制度

二、电焊工安全生产制度

三,塔式起重机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四、桥墩式起重机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五察衫、卷扬机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六、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制度

七、电慧庆气安装工安全生产制度

八、电工安全生产制度

九、气焊工,气割工安全生产制度

十、汽车式起重机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十一,施工外用电梯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制度

十三,压力容气管理工安全生产制度

十四、通风与空调安装工安全生产制度

第六章施工机构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制度

一、搅拦机工安全生产制度

二、钢筋机械化工安全生产制度

三、翻斗车工安全生产制度

四、挖掘机工安全生产制度

五、蛙式打夯机工安全生产制度

六、木工机械工安全生产制度

七、推地机工安全生产制度

八、现场内机车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第七章建筑现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二.建筑安装工人安装技术操作规程

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四、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五、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六、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七、插口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八、吊篮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九、桥式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十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十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十三、龙门架及进架物料提升安全技术规范

十四、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十五、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第八章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

第九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第十章有害作业劳动保护制度

第十一章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第十二章工程隐患监控与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四章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xia8522445

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是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而制定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缓滑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喊渗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通过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郑哪脊监督管理系统具体实施。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建筑业安全责任主体包括、河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表情:
AddoilApplauseBadlaughBombCoffeeFabulousFacepalmFecesFrownHeyhaInsidiousKeepFightingNoProbPigHeadShockedSinistersmileSlapSocialSweatTolaughWatermelonWittyWowYeahYellowdog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6918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目录[+]

Connection timed out after 30001 milli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