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保险情况审查要点

分包单位保险情况审查要点主要包括:,1. 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确认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2. 审查分包单位的保险合同,了解其是否购买了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必要的保险。,3. 评估分包单位的保险金额是否符合实际风险水平,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赔偿。,4. 检查分包单位的保险合同有效期,确认其在项目期间的保险保障是否持续有效。,5. 审查分包单位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6. 确认分包单位是否有专门的人员负责保险事务,以确保保险事宜得到妥善处理。

分包单位保险情况审查要点

在建筑行业中,分包单位的保险情况审查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以下是根据给定的搜索结果整理的审查要点:

1. 保险类型

  • 意外险:分包单位需要为员工购买意外险,以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可能面临的意外风险。特别是针对施工工人等基层员工,应选择适合他们职业等级的意外险产品。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建议分包单位购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确保员工在发生意外后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为了确保员工在因意外导致住院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分包单位可以考虑购买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

2. 保险覆盖范围

  • 职业等级定义: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需要注意保险公司对于不同职业等级的定义和保障范围,确保购买的保险产品符合基层员工的实际情况。
  • 全面覆盖:确保保险产品覆盖范围全面,包括所有高风险职业的员工。

3. 理赔条件和金额

  • 理赔条件:审查保险产品的理赔条件,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 理赔金额:关注保险产品的理赔金额,确保能够覆盖潜在的损失。

4. 合规性和有效性

  • 资质审查:分包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等,并且这些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 备案手续:非本地企业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准许进入的备案手续。

5. 法律责任

  • 连带责任: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需共同承担对建设单位的责任。因此,分包单位的保险情况也直接影响到总包单位的法律责任。

6. 再分包的限制

  • 禁止再分包: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这是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

通过以上审查要点,可以有效地评估分包单位的保险情况,确保其符合行业标准和法律规定,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分包单位保险覆盖范围如何界定

分包单位保险理赔流程详解

分包单位保险合规性检查方法

分包单位再分包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包单位保险情况审查要点 结构机械钢结构施工 第1张分包单位保险情况审查要点 结构机械钢结构施工 第2张分包单位保险情况审查要点 结构机械钢结构施工 第3张分包单位保险情况审查要点 结构机械钢结构施工 第4张分包单位保险情况审查要点 结构机械钢结构施工 第5张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保险-新一站保险网

在建筑行业中,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都需要考虑购买意外险来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可能面临的意外风险。总包单位通。 在建筑行业中,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都需要考虑购买意外险来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可能面临的意外风险。 总包单位通常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他们需要购买足够的意外险来覆盖项目管理人员、工程师、监理等高风险职业的员工。 分包单位则负责承担工程项目中的具体施工工作,他们需要关注施工工人等基层员工的安全保障,因此需要购买适合他们职业等级的意外险产品。 对于总包单位来说,可以选择购买团体意外险来覆盖项目管理人员和其他高风险职业员工。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需要注意保险公司对于不同职业等级的定义和保障范围,确保购买的保险产品覆盖了项目中所有高风险职业的员工。 此外,建议总包单位购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确保员工在发生意外后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对于分包单位来说,可以选择购买适合基层员工的团体意外险产品。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需要注意保险公司对于不同职业等级的定义和保障范围,确保购买的保险产品符合基层员工的实际情况。 此外,建议分包单位购买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以确保员工在因意外导致住院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无论是总包单位还是分包单位,在购买意外险时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了解保险公司对于职业等级的定义和区分标准;其次,选择适合员工实际情况的保险产品,确保覆盖范围全面;最后,关注保险产品的理赔条件和金额,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通过科学合理的意外保险规划,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都能够更好地保障员工的权益,降低意外风险带来的损失。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要点表全-20231007.docx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要点表分包单位审查工作表工程名称:分包单位名称:时间:审查项目基本要求审查备注审查项目基本要求审查备注记录(不(符符合合V,具体不符说明)合X)1分包合同总包审查时,应提供分包合同包单位资质符合包资质等级分包包单位资质符合包资质等级分包根据分包合同及资质进行审查性工程规模或造价分包单.营业执照;位资料.安全生产许可;,施工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特殊作业施工许可证;,分包单位业须寺。 分包行为不允许再分包或肢解分包非本地企业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准许进入的备案手续分包行为是否为总承包合同约定人总体要.具体报审公员求司的员工社保证明;.具有相应资格证基项具有安全资格证(B本目证);要经求理安1)具有安全资格(C全证);员2)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技工程师以上职称;术负责人质具有上岗证;检员其他1)应和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2)分包或总包应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3)劳务分包合同应按规定备案;4)应办理有效的承包商付款担保;5)专职安全员配置数量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 机构人员分工提供组织结构架表表及职责分工情况;特殊工种作业该专业施工所需的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分包能力考察资料审核通过后,须由业主、监理、总包对其生产、供应能力、运距、质 2023年湖北恩施巴东县林业局公益性岗位招聘3人历年高频难易度、易错点模拟试题(共500题)附带答案详解 (完整版)算24点练习题可打印附答案。

在分包项目中,应严格审查分包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在分包项目中,应严格审查分包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关于分包单位所需具备的资格要素,我们明确地规定了如下几点: 首先,该单位需具备至少三十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金; 其次,须拥有关键技术力量,包括至少一名持有相关专业技术证书或者拥有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出任领导职务; 再次,单位的中级工、高级工从业人员比例应当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全部作业人员均需保证持证上岗,其比率应当达到百分之百的水平; 此外,该单位在过去三年内所承建的建筑项目质量必须得到过合格评价; 最后,该单位还需要拥有足以支持其所承担业务范围的器械设备装备。 根据国家颁布的《》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可以在获得总承包合同中所允许的情况下,将部分工程任务转包给具有相同或更高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进行实施。 但同时也规定了,上述的转包行为只有经过建设单位的核准才能够生效。 如果采用的是施工总承包模式,那么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应该由总承包单位亲自负责完成,不能假手他人负责。 同样根据这条法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都需要按照各自的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起相应的责任。 当涉及到分包工程时,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需共同承担对建设单位的。 最后强调,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那些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同时也严格禁止分包单位在其已经承揽到的工程上再度进行外包装修或是其他形式的工程处理。 2024年燃气开户费要取消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2024年燃气开户费不取消。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审核审查要点.pdf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审核审查要点目录1、审查分包合同效力....8、注意审查分包人违约责任的设置....10适用范围:(桩基、幕墙、弱电、绿化、室外配套、暖通、混凝土、脚手架、钢筋、中央空调、特殊墙面地面等等)1、审查分包合同效力(1)分包人资质近年因为多项专业工程资质被取消,因此在审查合同时需向工程人员落实资质需求。 (2)非法转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第八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外:(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二)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四)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五)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六)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七)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八)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九)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3)挂靠或借用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本办法所称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第十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至(九)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 (4)违法分包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分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第十二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四)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五)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六)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2、注意审查分包人的责任范围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包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 3、注意审查发包、总包、分包人的关系约定分包人、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的关系明确在分包条件下:(1)发包人与分包人是本分包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发包人负有支付分包工程价款义务和取得分包工程的权利;分包人负有按时、保质交付分包工程的义务和享有获得分包工程价款的权利。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是总分包关系,承包人负有协调总包工程与分包工程关系、配合分包工程施工、进行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消防等管理义务,享有获取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的权利;分包人负有服从总包管理、支付总包配合费的义务,享有取得承包人配合施工的权利。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具有共同管理分包工程的义务。

分包单位保险情况审查要点 结构机械钢结构施工 第6张
2018年最新分包合同审查要点

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 总承建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项目,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 那么,2022年最新分包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分包也是十分常见的合同,在签订分包合同时需要审查分包合同的各要素,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2022年最新分包要点吧。 2、注意审查分包人的责任范围 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 总包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 明确在分包条件下: (1)发包人与分包人是本分包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发包人负有支付分包工程价款义务和取得分包工程的权利;分包人负有按时、保质交付分包工程的义务和享有获得分包工程价款的权利。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是总分包关系,承包人负有协调总包工程与分包工程关系、配合分包工程施工、进行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消防等管理义务,享有获取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的权利;分包人负有服从总包管理、支付总包配合费的义务,享有取得承包人配合施工的权利。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具有共同管理分包工程的义务。 4、分包工程的工程量确认 经工程师确认的计量凭证是发包人与分包人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计算工程量的依据。 5、审查对于工程量变更的约定 工程变更 (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②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约定的权限作出的变更指令。 (2)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发包人、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报告的14天内予以确认,分包人根据确认结果调整合同价款。 (3)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6、注意审查竣工验收的专业技术要求 (1)发包人应当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24小时内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后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确定方式和调整内容,完成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向发包人和承包人送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的决算资料各一份。 承包人收到竣工决算报告和决算资料后,应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初步审核,将初审意见提交发包人或工程师。 (2)分包人未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分包工程决算的,发包人要求移交分包工程,分包人应当移交。 发包人或工程师超过约定期限达三个月仍未完成审核确认的,该期限届满,视为分包工程决算已被确认。 (3)经发包人或工程师、承包人、分包人确认的分包工程决算报告是发包人与分包人进行工程结算、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依据。 (4)结算价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分包人应继续负责分包工程的保护和维修,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承包人做好总包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7、注意审查合同价款与支付的内容确定方式: (1)单价固定合同最终价款的确定方式: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为单价固定、工程量暂估的价款。 分包人报价书中所列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含税金、利润和政府规费,该单价为不变价,任何条件下均不予调整。 工程量根据通用条款第22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确认。 (2)总价固定合同最终价款的确定方式:本合同协议书确定的合同价款是分包人完成分包范围内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全部价款,除非发生通用条款第22条规定的工程变更,否则该合同价款即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款,不予调整。 (3)按实结算合同最终结算价款确定方式: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是依据分包人的工程预算而暂定的工程价款。 (4)他确定工程最终价款的方式。 8、注意审查分包人的设置 ①分包工程的延期未造成总包工程延期竣工的,分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天元。 (3)分包工程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分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同时因分包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造成总包工程达不到总包合同约定标准的,分包人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工程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4)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分包人违反本合同义务,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其他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了2022年最新分包合同审查要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分包合同中的各项法律条款,并认真审查,因为工程分包合同也算专业性比较强的合同,最好找专业的律师来审查,若您有需要,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分包工程怎么买保险

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分包工程怎么买保险 1.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建筑工程可以给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3.给工人购买保险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为我们建筑施工提供了法律依据。 亲,这道题由我来回答,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分包工程这样买保险;首先在开工前购买。 由发包人购买购买即可的哦~亲亲。 亲,您还可以参考的有:1.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对我的服务满意,请给个赞,祝您一切顺利 1已赞过 新浪微博 1323位答主在线 5分钟内回复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0/200

分包单位安全检查制度标准版本(二篇).doc

第3页共3页分包单位安全检查制度标准版本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4.11.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 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4.13.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4.13.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4.13.3、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 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4.13.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大连筑成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安全检查制度标准版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检查,是指重庆渝叶瑞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经理部对所辖分部及分包队伍在实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控制情况,组织进行的检查。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检查的检查对象包括:(一)本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二)本项目部所管辖施工现场和现场内所有单位及人员。 第五条安全检查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重庆渝叶瑞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经理部所负责的施工工程。 第二章检查内容第七条安全检查依据:1、国家和重庆市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2、gjg59-_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上级单位有关规定;4、公司有关规定。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 (一)对分部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各分部及其所管理的施工现场、分包单位及其所管理的施工现场。 检查内容: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包单位相应企业资质,相关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2、《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3、gjg59-_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所列内容;4、其他应列入检查的内容。 (二)项目部对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的专项安全监察,其监察内容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检查形式第九条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和项目安负责人员以及项目安全员组织相关班组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条安全检查形式(一)定期安全检查系指对在建工程安全情况进行有重点的全面检查。 公司领导每月抽查一次。 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每个星期进行一次,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班组和人员参加。 (二)专项检查1、季节性检查。 针对防火、防寒、防暑、防汛、防疫等各项工作,在相应多发季节由项目部安全员组织进行的专项检查。 2、节日前安全检查。 在各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之前由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

施工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要点记录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要点记录本次审核的专业分包工程:审核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审核标准一、审核拟分包工程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和规定1、了解分包的定义、范围以及原则1定义: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成包的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需要单独买工伤保险吗

在很多的建筑施工中,对于工程建筑可以进行分包。但是我们要知道的一点是关于劳动者的工伤保险问题,是分包单位承担还是总包单位进行购买,这是大家都不清楚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下面的内容介绍中进行了解。华律网小编... 工伤保险·办事直通车 分包单位需要单独买工伤保险吗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工程项目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工伤保险,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 二、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分包单位保险情况审查要点 结构机械钢结构施工 第7张
某公司企财险承保流程及验标规定(3页).doc

2、认真、据实填制风险查勘报告及财产险业务审批表,承保审批表必须由机构总经理室、业管部经理、查勘人员签字确认,签字后的审批表及承保资料报分公司业管部; 3、放入核心业务系统后"待修改"状态的保单信息,经机构业 管部企财险初审员审核确定无误后,提交至分公司。 1、风险查勘范围: 1、新保标的; 2、续保前已出险过的标的; 3、续保的高风险标的; 4、续保前未出险过的标的,每两年进行一次风险复勘。 2、风险查勘内容包括:公司概况、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生产状况、防护措施、四周环境、管理情况、以往损失情况、风险评估、承保建议、防损建议。 同时要绘制标的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对锅炉房、材料露天堆场、变电所、油库、危险品仓库等在图上标出。 对危险隐患、危险点、重点部位及它们危险的财产要用红笔做明显的标注。 没投保的财产和其他保险公司的财产,对它们所在的位置及价值要用蓝笔做明显的标注。 3、风险查勘要点 1、了解被保险单位对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安全法令、法规、条例和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被保险单位的安全机构设置、人员素质等情况; 3、安全器材的配备、使用、保管、分布; 4、厂区周围环境、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建筑物的建筑等级; 5、安全组织的活动及专职、兼职人员培训情况; 6、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保养和新旧程度; 7、生产、生活用火和控制外来火种情况; 8、仓储物资的存储管理情况; 9、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10、防汛措施、排水系统的布局; 11、防盗措施的落实; 12、对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管理部位和危险隐患; 13、防雷电设备情况。 14、对被保险单位的防火重点部位要深入细致地检查;。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审核审查要点-20220409113314.docx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审核审查要点.docx,第PAGE1页共NUMPAGES1页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桩基、幕墙、弱电、绿化、室外配套、暖通、混凝土、脚手架、钢筋、中央空调、特殊墙面地面等等)注意审查分包人资质注意审查分包人的责任范围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注意审查发包、总包、分包人的关系约定分包人、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的关系明确在分包条件。 关闭预览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预览全文第PAGE1页共NUMPAGES1页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桩基、幕墙、弱电、绿化、室外配套、暖通、混凝土、脚手架、钢筋、中央空调、特殊墙面地面等等)注意审查分包人资质注意审查分包人的责任范围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 总包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 注意审查发包、总包、分包人的关系约定分包人、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的关系明确在分包条件下(1)发包人与分包人是本分包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发包人负有支付分包工程价款义务和取得分包工程的权利;分包人负有按时、保质交付分包工程的义务和享有获得分包工程价款的权利。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是总分包关系,承包人负有协调总包工程与分包工程关系、配合分包工程施工、进行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消防等管理义务,享有获取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的权利;分包人负有服从总包管理、支付总包配合费的义务,享有取得承包人配合施工的权利。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具有共同管理分包工程的义务。 4、分包工程的工程量确认经工程师确认的计量凭证是发包人与分包人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计算工程量的依据。 审查对于工程量变更的约定工程变更(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①发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②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约定的权限作出的变更指令。 (2)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发包人、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报告的14天内予以确认,分包人根据确认结果调整合同价款。 (3)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6、注意审查竣工验收的专业技术要求(1)发包人应当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24小时内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后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确定方式和调整内容,完成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向发包人和承包人送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的决算资料各一份。 承包人收到竣工决算报告和决算资料后,应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初步审核,将初审意见提交发包人或工程师。 发包人或工程师收到分包人的竣工决算报告、决算资料以及承包人的初审意见后,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 (2)分包人未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分包工程决算的,发包人要求移交分包工程,分包人应当移交。 发包人或工程师超过约定期限达三个月仍未完成审核确认的,该期限届满,视为分包工程决算已被确认。 (3)经发包人或工程师、承包人、分包人确认的分包工程决算报告是发包人与分包人进行工程结算、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依据。 (4)结算价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分包人应继续负责分包工程的保护和维修,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承包人做好总包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注意审查合同价款与支付的内容确定方式(1)单价固定合同最终价款的确定方式: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为单价固定、工程量暂估的价款。 分包人报价书中所列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含税金、利润和政府规费,该单价为不变价,任何条件下均不予调整。 工程量根据通用条款第22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确认。 8、注意审查分包人违约责任的设置(1)分包人转包或再分包本工程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分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分包工程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2)因分包人原因致使分包工程延期竣工的,按下列规定处理:①分包工程的延期未造成总包工程延期竣工的,分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天元。 ②因分包工程延期竣工导致总包工程延期竣工的,分包人还应向承包人支付。

建筑公司违法分包项目应为包工头缴纳保险

建筑公司违法分包项目应为包工头缴纳保险 我所在建筑公司承建一栋33层的房屋后,将所有项目转包、分包给个人。 其中,我分包了外墙装修项目,成为这里的一个包工头。 请问:建筑公司与我之间属于违法分包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应否为我缴纳工伤保险?读者:梁志鹏 梁志鹏读者: 建筑公司应当为你办理工伤保险。 一方面,违法转包、分包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上述规定表明,认定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必要条件,其目的在于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及对违法转包、分包单位的惩戒。 另一方面,将包工头纳入工伤保险符合应保尽保的立法目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其中,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当然包括包工头等特殊主体,没有将包工头排除在外。 从另一角度看,包工头也是劳动者,其参与并承担施工现场的具体管理工作,同样可能存在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伤亡的情形,而这种伤亡与其他施工人员因工伤亡,在工伤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责任方面没有本质区别。 再一方面,包工头违法承揽与其参加工伤保险的权利并不冲突。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承包单位承包建设项目后,交由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主体实际施工,并从违法转包、分包或者挂靠中获取利益,由其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符合公平正义理念。

工程项目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管理规定

3.9分(超过80%的文档)835阅读0下载2页 工程项目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管理规定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 办法》中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对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必须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 、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或拟分包的分项、分部工程 开工前完成。 、承包单位应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附上经其自审认 可的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 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拟分包工程必须是其资质等级。 许可的范围和特殊作业施工许可证。 )分包单位的业绩,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时,可会同承 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分包单位施工过的工程或正在施工的工 ,以验证分包单位有关资料的符合性。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开、竣工日期,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分包单位的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程需要时,由总监理工程师 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予以确认。 、根据建设部第 号令第九条规定,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 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分包合同签订后,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合同报验申请表》 并附分包单位合同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

【风险控制】怎样确保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lgzlawyer工程分包是目前国内外建设项目中存在的普遍现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如何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的规避安全风险,是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单位必须面临的问题。 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必须达到五个确保:。 一、确保分包队伍的合法性 项目前期,安全管理人员要把好分包队伍引进关,强化事前控制,保证分包队伍的合法性。 一是审查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二是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不得超资质分包工程。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三是不使用资质挂靠的分包队伍,杜绝转包、重复分包现象的发生。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四是审查分包单位的工伤社会保险交纳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人员缴纳保险费。 各类企业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当分包单位已经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总承包单位要为分包单位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此外,还要审查分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处公证书、特殊工种证件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 二、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投入 安全是需要投入的,只有在达到一定的投入后才可能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而物的不安全状态正是建筑施工事故中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可以说,只要控制了物的不安全状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就会大大的降低。 目前,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中标价格越来越低,许多工程效益微薄,个别分包单位直接将效益增长点建立在降低安全投入上,导致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殊不知,以降低安全投入为效益增长点的做法无异于铤而走险,换来了往往是后悔莫及。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等等。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分包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三、确保发挥分包单位的管理作用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 但建筑业生产过程的低技术含量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普遍较低。 加强分包单位的管理,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 一是促使分包单位形成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 督促分包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确保一定比例的安全管理力量,是做好安全管理的首要条件。 二是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培训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 为加强新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凡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安排生产岗位。 各分包单位每周安全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学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总承包单位要不定期抽查分包单位的安全学习开展情况,保证安全培训的效果。 三是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有双方签字确定。 安全技术交底是对施工人员上岗前的最基本的培训,通过本次交底后,施工人员将会参与直接施工,因此,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是有效杜绝各类违章、了解施工中的危险因素、提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非常有效地措施。 四、确保各项监督管理到位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风险,首先提升对分包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检查可分为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以及阶段性检查等等,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对分包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站班会的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等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检查完毕,要通过考核兑现安全奖惩,通过奖惩手段体现安全管理的权威性。 其次,建立分包单位的年度安全评价档案。 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最后,对于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到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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